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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交通安全管理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

1. 学校对出入车辆实行信息登记录入及门禁系统识别管理,学校教职员工(含临聘教工)登录掌上青大或一站式服务大厅网上自助申请。外来入校车辆经校内有关部门(单位)报备或经访客预约系统报备申请审核后通行;来校执行公务的公务用车、消防车、军用车辆、救护车、警用车辆、抢险车、运钞车、垃圾车、水电气检修等特种车辆由门卫执勤人员询问登记后予以免费通行。

2. 校南门为教工和会务(公务)车辆通道;校东门为家属区和外来车辆通道;校北门为家属区和商户车辆通道;校西门为车辆备用通道。3.  校内道路以升降隔离桩区分教学办公区和生活区,升降隔离桩起升时段为6:00时至23:00时,沉降时段为23:00时至次日6:00时,特殊勤务、临时勤务视情况可临时升降。

4. 各类施工车辆、送货车辆、商业场所机动车辆,入校前须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批后,到保卫部门办理机动、非机动车辆入校手续,按规定时间段进出校园,在划定停车区域有序停放,禁止乱停乱放、长时间占道停车造成校园交通阻塞

5.居住在校内家属区的退休教职工每月每户发放5张校内免费临时停车卡,每季度凭退休证明领取。退休教职工亲属车辆入校后,在家属区划定区域有序停放。

6.校内各类机动、非机动车辆须按交通标识行车,限速20公里/小时,夜间行车时开启近光灯,严禁酒后和无证驾车,严禁在校园内鸣笛,严禁乱停乱放。

7.机动车辆在校园道路行驶时,在通过十字交叉口、弯道、减速带等路段时减速慢行、避让行人、禁止鸣笛,严禁与行人抢道,强行通行。在校学生禁止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辆和骑行电瓶车、摩托车。行人请走人行横道。

8. 非机动车辆在校园内严禁超载超速、逆向行驶、接打电话、随意变道、撑伞骑行,骑行时应佩戴头盔、靠道路右侧低速行驶,避让行人,禁止乱停乱放、占道停车,并应将车辆停放至指定停车区域。

9.  建筑施工、装修改造车辆须按指定路线行驶。拉运建筑材料、公用物资、家属区私人物资出校的车辆,驾驶人应主动出具主管单位及保卫部门的证明,主动接受门卫检查,对不执行上述规定的,门卫有权拒绝放行。

10.  遇有外事来访、巡视检查、考试等大型活动车辆入校前,主办单位须事先向保卫部门提交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免费申请,确定活动内容、行车路线、停车地点、离校时间等,共同做好校园交通秩序维护保障工作。

11. 在校内进行各类零星基建、室内外装修、水电暖管网及通信线路施工安装、改造、维修工程的施工单位施工前应设置防护栏、张贴安全告示、安装安全警示灯或标识,施工完毕后应迅速清理道路上的杂物及堆积物,以免影响交通,发生交通事故。

1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道堵占消防通道或妨碍校园交通运行。校园内所有主干道及辅路禁止从事练车等各项活动。

13.校园内发生较大交通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第一时间通知保卫部门和当日校级值班领导。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驾驶员要配合保卫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及时处理;非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及机动车发生轻微事故、一般事故,及时通知保卫部门到现场及时调解。特殊交通事故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执行。

14. 商业户、家属区住户及临聘人员自用摩托车、非机动电瓶车(自行车)入校后按划定区域有序停放并加锁,实行自行管理。

15.商业户、家属区住户及临聘人员自用摩托车、非机动电瓶车(自行车)仅限校东门和北门出入校内行车路线仅限商业区、家属区、棠梨路十字以北路段和农科院家属区锦绣路段、棠梨路段升降隔离桩以南路段严禁摩托车、非机动电瓶车(自行车)通行禁止在教学区、办公区骑行停放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在交通标线和划定区域停放。

16. 非机动电瓶车禁止进楼入户、人车同屋,严禁在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商铺、家属区楼道、公寓楼内、居住屋内等地方充电,严禁飞线充电,防范自燃火灾。

17. 棠梨路升降隔离桩以北商业区非机动车划定停车区域为棠梨弯商业街沿线及以北停车场内;学生食堂、长悦食堂非机动车划定停车区域为学生食堂西侧沿线和长悦食堂西侧沿线。

18.教职工及临时外来人员驾驶的摩托车、电瓶车禁止入校。特殊情况须入校的人员,经学校保卫部门批准后可进校,进校后按规定线路通行,并对交通安全全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