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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退学)户口办理须知

转学(退学)户口办理须知

 

 

   一、转学户口迁入:凭省教育厅《同意转学的批复》 、户口迁移证、学校同意

       该生转学文件到政保科办理。

   二、转学户口迁出:凭教育厅《同意转学的批复》,学校同意该生转出的文件,

       在政保科取集体户口卡,到廿里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三、 退学户口迁出:凭校教务处退学文件、离校手续清单到政保科办理。